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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死因無可疑】1977 年警廉衝突期間懷疑「被自殺案」——中大畢業生廖秉漢

其實香港歷史上明明死因很可疑卻被指「無可疑」的案件多不勝數——近年的有香港電台記者黃嘉熙於2017年3月浮屍在將軍澳對開海面,在後腦有凹痕情況下,警方宣佈「死因無可疑」。

而今日講述「死因無可疑」案件發生於1977年,死者叫做廖秉漢,是一名中大畢業、在油麻地警署工作的 EO。

廖秉漢背景

廖秉漢是中文大學哲學系1975年畢業生,他希望在畢業後能加入新設的廉政公署。經過三輪面試後,終於獲分配至行動組,成功考進ICAC,但他屬意加入社區關係組,所以轉戰政府行政主任,獲派至油麻地警署。(叫得警署都知是一個龍蛇混雜的地方吧)

廖秉漢「自殺」始末

1977年7月16日早上,廖秉漢告訴母親外出買早餐後,被發現由高處墮下,倒臥在德輔道西康明大廈對開的馬路。沒有遺書、沒有明顯自殺動機,但一如大家熟悉的情節,經警方調查後認為他死於自殺,沒可疑。

當時人們認為廖秉漢的死因有四大疑點:

  1. 廖秉漢是獨生子、為人孝順,不太可能在家門前自殺,令母親傷心。而且廖秉漢家貧,其EO的月薪高達2,000元,實有能力改變家境。
  2. 康明大廈二樓有平台,難以直接墮下到馬路的機會不大。
  3. 廖秉漢生前並沒有厭世。
  4. 現場沒有拾獲遺書,與其熱愛寫作性格並不符合。
「死因無可疑」之後

工商晚報, 1977-07-31

儘管如此,警方在兩星期後仍以死因無可疑完案,同時卻又繼續尋找目擊者,更有報導指,事後有警員到廖家取回辦公室抽屜鑰匙,極為可疑。消息一傳出,中文大學師生力主為廖秉漢之死尋求真相——他們不但在7月29日進行眾籌,希望資助廖秉漢的家人,中大學生會其後更致函輔政司,要求重新調查死因。一個月後中大師生親自到中區警署與副署長會面,要求再調查,但不獲理會。

工商晚報, 1977-09-28

9月26日的死因庭並沒有改變調查方向,以「死因不明」作結。

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

死因庭結果當然令大家不滿,中大師生要求港督調查廖秉漢死因、大律師公會為此亦曾致函廉政專員姬達和律政師何百勵,可惜苦無作用。何百勵更在立法會上表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「不適當之舉」。

被自殺與警察有關?

工商晚報, 1977-12-06

中大學生及社會輿論有這樣大反應,更猜想為警察殺人,也是有其原因的——廉署當時成立不久,主要打撃對象是貪污腐敗不堪的警隊,其中油麻地警署為貪污最嚴重警署之一,ICAC與警察常見衝突;而事前警署內部已有人懷疑廖秉漢實為廉署臥底,認為他平日接觸到警隊內部文件,為警隊一大威脅。(同年十年發生警廉衝突,引發事件的主要調查對對就是油麻地警署不同職級的警員,但後來大部分得以特赦,按這裡看完整故事

更離奇的是,廖秉漢生前寫給友人信件當中,形容油麻地警署為「金礦環頭」有「毒蛇猛獸」,令人懷疑他接觸到與黑社會有關的文件。在信件當中,廖秉漢透露在翻查檔案期間「已知得太多」,更對此感到壓力。可是,信件自交給警方作證物後,便沒有再出現過。

警方又於12月重新搜證,很快就聲稱完成第二次調查,結論依舊是廖秉漢死於自殺。為了公義、為了死去的同伴,「暴大」師生不惜上書港督,又在尖沙咀收集市民簽名,更聲稱上訴到英國樞密院。

工商晚報, 1978-02-16

英王御用大律師義助

工商晚報, 1978-03-09

結果,一班中大師生就死因庭結果作出上訴,得到烈顯倫(Henry Litton)英王御用大律師義助。不過警方所提交的證供還是以自殺方向為主,有「先有結果,後找證據」的嫌疑。即使在庭上烈顯倫把警方證人質詢得無法招架,但香港法庭並沒有調查權,只能根據警方證供判決,所以陪審團只能裁定「死因不明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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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送中警隊

• 20 3 月, 20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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